一、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陆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1125125/index.html),自行查询、打印本人成绩。因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查询,请考生及时查询打印并妥善保管。
二、确定面试人选
经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线为35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
面试人选须按照招聘单位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报考夏津县事业单位(合并岗)党员教育1岗位、夏津县事业单位(合并岗)党员教育2岗位、夏津县事业单位(定向合并岗)综合管理岗位的考生向县人社局(402房间)提交材料,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向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提交材料。
四、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签字的《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大学生村官”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及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具有5年及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除提供规定材料外,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人员,还须提供《2023年度夏津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户口簿、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五、面试人选递补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它有关事项
各招聘单位要对考生高度负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把关,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招聘单位将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材料收集齐全,出具面试资格审查意见并连同《资格审查汇总表》报送县人社局。
资格审查合格后,公布面试公告时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请进入面试的考生随时关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后续考试考务等信息。
附件:2023年度夏津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3日
公示公告 - 夏津县人民政府
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1125125/n31165399/c80434058/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