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网校课程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1对1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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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9名
根据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共199名,其中文职辅警50名,勤务辅警149名。新招聘人员全部为非执法非涉密辅警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为:
(一)文职辅警50名
1、网络监测及数据研判20名(男性)。主要负责全天侯24小时轮值协助民警开展对互联网接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使用单位和上网服务场所进行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有关信息系统检测通报以及针对安全漏洞提出解决方案等工作;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和新闻专题追踪,对互联网上公开传播的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监测等工作;开展非涉密数据分析、统计、研判,非涉密信息的编报处理,图像视频的监看、采集和管理等工作。
2、勘查助理5名(男性)。主要负责全天侯24小时轮值协助民警开展案件现场勘查,提取材料归类建档和物证保管,维护和保养各类勘查器材,采集、录入相关信息等工作。
3、行政助理25名。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开展案事件材料编撰,做好各类刑事、治安卷宗资料统计、整理、归档、查阅、转递,非涉密通知的上传下达、会场组织等工作。
(二)勤务辅警149名(男性)。均为治安防范及应急处突岗位,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做好接处警工作,对可疑人员、车辆开展盘查,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抓捕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制止违法犯罪活动,调解纠纷,向群众提供紧急救助工作;协助民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辖区党政要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在民警带领下参与各项大型活动、警卫安保等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文职辅警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勤务辅警年龄18至25周岁(1993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
(四)文职辅警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勤务辅警双侧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
(七)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已具有我市公安机关辅警身份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中国济南人才网网站(网址:www.cn-jnrc.com/require/require.jsp)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9:00— 9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5日9:00— 9月10日16:00。
(一)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应聘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治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其中:应聘文职辅警岗位的人员还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应聘文职辅警岗位的人员须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在报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应聘文职辅警岗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同一岗位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报名资格初审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
2、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其中应聘勤务辅警具备放宽学历条件的需提供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在线测评。在线测评链接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测评时间短信通知。
(三)组织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综合成绩
应聘文职辅警岗位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能测评人选,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的1.5倍确定,同一岗位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5倍依次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并发布体能测评公告。
体能测评人选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七、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
经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分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具有岗位所需专门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
(一)体检
体检前,在报名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及政治考核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因涉嫌违法违纪等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终止招聘程序。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不合格,以及聘用后一年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本次同招聘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应聘文职辅警岗位的人员按综合成绩、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人选。人员递补后,文职辅警岗位仍有招聘计划空缺的,可在体能测评合格的其他文职辅警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要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
八、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在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用工备案,并于20日内逐级报市公安局、省公安厅辅警管理机构备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人员名单,逐级报市公安局、省公安厅辅警管理机构备案。
新聘用人员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提供制式服装。文职辅警岗位薪酬4300元/月(含绩效工资600元),勤务辅警岗位薪酬3000元/月(含绩效工资600元),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薪酬。新聘用人员的薪酬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本简章由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089279
《2019年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9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cn-jnrc.com/require/newsRead.jsp?infoId=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