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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烟台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辅警36人 笔试拟定于3月下旬进行
为更加高效地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和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自2019年3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36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36名。
招聘职位详见《2019年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原则上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四)烟台市(包括各县、市、区)常住户口;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要求详见《2019年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以上,体重在标准体重上下浮动不超过25%(标准体重计算公式: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浮动百分比计算公式:﹝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 月11日- 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66号,公安分局9楼910室(辅警办)。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1)《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4)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5)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专业特长的相关证书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6)属退役士兵的,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盖有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身高、体重等进行审查核实,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对于有计算机、文秘、体育特长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拟定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水平。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折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体能测评
凡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人员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俯卧撑、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四)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不足的,可将招聘计划调剂到其它职位。具体调剂办法由组织方确定。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进入拟聘用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跨岗位锻炼),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辅警,实行劳动派遣制,与烟台市凯景经贸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绩效工资。具体工资待遇见《2019年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实行军事化管理,食宿由单位统一安排。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报名者可关注“烟台开发区公安”微信公众号查看《2019年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及相关事宜。
招聘咨询电话:0535-6103165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9年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doc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