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省、市招考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年市、县法院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3名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审判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职位和条件
招考职位为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审判辅助人员,具体职位、数量及报考条件要求详见《烟台市2011年招考公务员简章》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方式与市直机关招考公务员相同,内容详见《烟台市2011年招考公务员简章》。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携带报考公务员应有的材料外,还应携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司法考试尚未拿到证书的,可持司法局证明报名。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与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2、面试:面试时间与市直机关同步,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四、考察录取
法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考核录用及有关问题,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和关于转发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组通字〔2004〕49号)的规定。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公示、审查和审核,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和《烟台市2011年招考公务员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0535-6676170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0535-6955251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0535-6921036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0535-6366617
莱州市人民法院 0535-2680166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