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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公考热点时政】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联创世华 时间:2021-02-08 13:45:27 编辑:wutingting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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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2月4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于晓明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认真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推进完成改革攻坚任务,在履职实践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18件,修改法规19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决定4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询问3次,作出决议决定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1人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常委会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人民情怀,紧紧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认真履行人大职责,依法助力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一是快速打出疫情防控立法“组合拳”。2020年2月13日,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口,常委会专门加开会议,作出《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全省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支撑。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医疗废物管理短板和问题,制定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构建全链条规范体系,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理,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为更好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及时出台《山东省中医药条例》,依法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根据省委部署,于2月启动、11月推出《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这一创制性地方立法,从疫情期间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入手,由公共卫生事件扩展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多个领域,是全国第一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我省应急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督促支持有关方面依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禁食野生动物《决定》,听取审议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法律责任,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管与保护,提升疫源疫病监测能力,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针对任城监狱突发疫情及监狱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监狱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指出法律实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意见建议。省委对此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有关部门逐项落实整改,我省监狱系统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已经或正在得到解决。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常委会负责同志春节期间即带队深入基层,到疫情防控一线指导工作。发出《致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倡议各级人大代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向全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依法保障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职,在加强疫情防控、支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解决各种困难问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勇于担当、冲锋在前,仅捐款捐物就超过10亿元。医疗卫生领域的代表不畏风险,“逆行”奋战于抗击疫情第一线,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和担当。

二、持续提高立法质量效率,增加有效制度供给

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紧扣全省改革攻坚任务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水平治理。

一是通过立法助力深化改革。2019年8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获批后,常委会即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加快立法工作进度,于2020年9月25日审议通过《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围绕贸易便利、创新驱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为推进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法治保障。围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于2020年3月出台《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措施,依法促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人才强省建设。常委会还依法作出《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最大限度赋予“两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管理权限,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二是通过立法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9月审议通过《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建立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创新包容审慎、公平公正的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压减行政执法事项,对解决市场准入歧视、融资难融资贵、执法“一刀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2020年6月出台的《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强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应当突出山东优势和特色,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增强法规制度设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立法过程中深入基层企业面对面听取意见,广泛征求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开展立法中评估,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提升。最近,全国工商联公布了“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结果,我省位居第六名。

三是通过立法促进法治山东建设。2020年9月审议通过的《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公共法律服务为主题的省级专项法规,率先明确无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范围,将为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法治体检”等创新性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同时,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相关单位、社会组织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的职责,规定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配备法律顾问,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020年11月出台的《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依法破解通信基站选址建设难、设施保护不到位、资源共建共享不充分等问题,为加快5G网络建设,推进数字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正在审议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从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应急保障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对治理火车“霸座”等行为作出专门规定,依法提升铁路安全保障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高效的出行环境。

四是通过立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指示精神,历经两年努力,于2020年11月审议通过《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红色遗存保护、弘扬革命精神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旨在通过立法进一步保护红色文化、运用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条例通过创设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管理制度和保护责任人制度,规定每年7月为全省红色文化主题月,明确建立重点群体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机制,将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更好发挥我省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反响良好。2020年7月出台的《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通过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构建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有助于依法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五是通过立法完善社会治理。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并经四次审议,2020年6月审议通过的《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减轻基层负担、强化工作保障、完善乡镇服务管理职能为宗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着眼于保障和规范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权责不清晰、不匹配和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确立了“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和委托执法等制度,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对乡镇增设‘一票否决’事项”“县乡之间双向考核评议”等举措,为提升我省基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2020年3月审议通过的《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把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固化为法规条款,兼顾促进发展和规范管理,既为养老服务从业者提供法治保障、政策支持,也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和义务,将有力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常委会还及时作出关于调整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任期和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依法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国务院批准撤销蓬莱市、长岛县设立烟台市蓬莱区的行政区划调整后,常委会及时依法对蓬莱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选举等事项作出决定,成为全国创制性规定,为今后处理类似问题提供借鉴。

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在法规起草、修改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重要立法、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强化人大主导作用,重要立法项目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充分发挥立法顾问、立法服务基地、专业智库的作用,增强对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把控。完善立法听证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立法中评估、问卷调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集中开展立法听证,着力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起草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草案时,组织22个省直部门和8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全程参与。起草多项法规时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的原则,需要几条定几条,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使立法更接地气、更有效力。

三、扎实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助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着力推动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确保省委工作安排全面落地落实。

一是依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千方百计稳就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快项目建设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消费复苏提升内生动力等意见,并督促政府抓好落实。审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支持有关方面做好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加强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连续两年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完善监管、服务等职能,落实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作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精准发挥税收调节和引导作用。听取关于耕地保护的专项报告,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基础。组织开展港口一体化改革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我省港口改革发展情况,认真分析改革过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省委及时批转该报告,要求有关方面加强研究和规划,合力推进落实这项改革任务。

二是依法助推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我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契机,落实栗战书委员长讲话精神,做好协助检查和推动落实各项工作。省政府及时召开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严格源头管控,着力从根本上治理土壤污染问题。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2020年)情况的报告,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和监督成效考核相关工作。按照省委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的要求,常委会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作为2020年监督工作重点,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进行自查,委托各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开展检查,到12个设区的市进行实地检查,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围绕黑臭水体底数、优化产业结构、工业园区污水治理、科技支撑等重点问题,依法提出审议意见和整改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法律责任,逐项推进落实,到年底全省设区的市166条城市黑臭水体已全部治理达标。

三是依法助推社会事业改善。把安全生产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连续5年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努力促进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落细落实。一些本不属安全生产范畴,但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事故,如夏季学生溺水、冬季农村一氧化碳中毒等,经专题询问提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努力,情况已发生根本好转。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全民健身、退役军人工作情况等专项报告,组织开展归侨侨眷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专题调研,依法推动和支持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依法助推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针对财政运行面临的实际困难,常委会对地方新增专项债券、中央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专题审议,支持政府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帮助基层纾解困难,确保民生支出。坚持国有资产监管全口径、全覆盖,连续3年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开展省级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政府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等6个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委托第三方开展市级预算透明度评估,更好发挥公共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五是依法助推法治山东建设。围绕学习贯彻民法典,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各级加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及时开展相关法规的“立改废释”,扎实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各领域工作,不断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听取审议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促进审判机关构建长效机制,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有效破解制约瓶颈,提升办案实效,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减少无效制度束缚。

四、强化履职服务保障,支持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深化提升代表工作实效,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作用提供高质量服务和保障。

一是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落实省人大代表中的省级领导干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原选举单位的制度,38名省级领导干部、66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到原选举单位调研,到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点接待群众,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96名企业界人大代表建立直接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44个省人大代表小组、267名代表与311个扶贫工作重点村或发展相对薄弱的村建立固定联系,形成对口联系指导和精准帮扶的有效机制。支持和推动各地建成7572个代表联系群众实体平台,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为代表就近有序联系群众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是支持代表采取多种方式履职尽责。在全省推广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做法,13个设区的市组织驻本市的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成为基层人大工作常态。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100名代表参加履职学习班。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等专题先后开展8次调研视察活动,支持代表参加本地人大组织的“聚力攻坚改革、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协调组织78名代表参加山东卫视“问政山东”节目,关注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加大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力度。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37件代表议案已经处理完毕,其中8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6件已进行初审,15件已列入立法计划。及时将代表提出的1171件建议交由承办单位办理,1142件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推动承办单位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抓好跟踪落实工作,确保答复承诺兑现。关于医保资金使用管理、利用资本市场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58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牵头督办,省政府多位副省长领衔办理,省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建立医保基金预付制度,设立金融创新资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等政策措施,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重视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梳理汇总12件调研报告,通过“代表建议直通车”形式报送省委领导同志。其中关于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科学推进冷链物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支持企业加快自身改革等9件调研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同志作出批示,印送各位省委常委和副省长,要求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制定相关落实措施,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

五、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扛牢人大职责使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的内在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能力、作风、制度等各项建设,模范机关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一是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19次,举办专题讲座13场,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对涉及人大工作的任务要求逐项分解细化,研究制定20项具体举措并抓好组织实施。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回头看”,建立经常性政治体检、常态化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制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意见和方案措施,持续推进常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引领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不懈加强能力建设。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联系广泛、专业突出的特点和优势,委托各专委会研究审议相关专业领域法规草案、议案和报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合力提升履职能力。建立专家顾问日常工作联系平台,与山东大学合作共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人大预算监督研究中心,扩大专家学者、专业领域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频次和范围。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举办6期“人大讲坛”,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推动学习培训、专题辅导等常态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有了新的提升。

三是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出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和措施,集中纠治工作中的不严不实问题。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推动人大党员干部树牢遵纪守法意识。按照省委安排,选派百余名干部参加“四进”攻坚行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坚持多年的志愿献血服务已成为省人大机关一张亮丽的名片。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机关各项建设再上新台阶。持续改进调查研究组织方式,更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省委工作要求,对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期望重托,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重要领域立法需要加快推进,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也要进一步增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监督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形式还不够丰富,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途径不够便捷;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仍需加大,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将全面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省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能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找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在推动“十四五”规划由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推进民法典全面实施的实践中展现人大担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抓紧抓实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目标和省委部署安排,主动对接,精准发力,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性。要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快制定或修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数据发展应用、乡村振兴,加强志愿服务、老年教育、节约用水、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的法规,积极推进黄河三角洲、南四湖、东平湖生态保护等专项立法,注重运用系统观念增强制度设计的前瞻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听取审议科技、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和民事审判、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就业促进等各方面高度关注的事项,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依法推进相关事业发展。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推动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服务保障代表进一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优化调整履职网络平台和移动“履职通”,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深度分析和有效运用,推动有价值、高质量的建议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制度举措。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实人大机关党建工作,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常委会及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不断走深走实。丰富拓展“人大讲坛”、辅导讲座、专题培训等学习方式和内容,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深入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密切与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工作协同,更好发挥全省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新阶段标定新方位,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东省委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心同德、接续奋斗,努力开创新时代山东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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