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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集合时间:
体检序号1-100号: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上午6:15
体检序号101-200号: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上午7:00
二、体检集合地点:
上海市税务干部学校(上海市共康路51号,近共和新路)。
公共交通:地铁1号线北延伸段共康路站、公交95、114、701、705、741、745、749、812、849、850、916路等均可到达。
联系人:杨剑华、陈泽淳 联系电话:54679568-69117、69115
三、注意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需携带材料:身份证、近期二寸照片一张,体检价格男:380元、体检价格女:430元。
4、体检表第三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同志体检时不要穿连裤袜及连衣裙、不要穿带有钢圈的内衣,便于医生检查。
8、检查者不宜配戴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以方便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10、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11、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2、如对检查结果有异意,可申请复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人教处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