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区直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2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招商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教育、卫生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面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德州市晶华路1号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法楼七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在招聘简章附件下载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2月13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招商岗位的,需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7年2月13日之前取得。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方法。
面试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按每组30人抽签决定面试分组,不足30人的按实有报名人数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一个岗位分多个面试组别的,平均分配每个组别进入笔试人员名额。面试后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笔试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09:00-7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3月6日11:00-8日16:00
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依据个人面试前报考的岗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审核
审核时间:2017年3月6日11:00-8日16:00
根据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3月6日11:00-9日16:00。
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3月15日—3月18日下午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对最终确定的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为综合类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六、总成绩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区组织人事部对拟聘用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监督电话: 2561087
十、其他
报名及考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dzkfq.com),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2569118 2561026
附件1:2017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doc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