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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营市垦利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简章(50人)
来源: 时间:2016-07-04 00:00 编辑:wutingting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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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9:00—7月5日17:00

初审时间:2016年7月4日11:00—7月6日17:00

缴费时间:2016年7月4日11:00—7月7日17: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14日9:00—7月16日9:00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不含写作)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师德规范知识)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按40%和6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  

上午8:30—9:30   公共基础知识

9:40—11:10  教育基础知识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初中教育和小学教育的音乐、美术、体育岗位及学前教育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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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东人社发〔201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应聘人员须在201674日之前落户,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具有山东省户籍均视为具有山东省户籍)。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74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67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67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五)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的和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的,须于20167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人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以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其他”、“外语”等无法界定任教学科的,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申请的任教学科或毕业证标明的专业为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垦利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749:007517:00

   查询时间:20167411:007617:00

   报名网站: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enl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资格初审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7411:007617:00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7411:007717:00

   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银行为建设银行,请应聘人员提前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以免影响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缴费成功后,打印2016年垦利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合同制教师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67149:00716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7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办公区社会事业大厦702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2016年垦利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合同制教师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非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和就业报到证(未毕业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非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74日之前取得)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证明等材料;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报到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已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不含写作)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师德规范知识)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按40%60%计入笔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6716  

   上午8:309:30   公共基础知识

   9:4011:10  教育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全部笔试科目,其成绩方可有效。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初中教育和小学教育的音乐、美术、体育岗位及学前教育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按教育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东人社发〔201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合同制教师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制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制教师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3年。合同制教师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拟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67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并按有关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否则不予聘用。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对招聘合同制教师的有关管理规定

   合同制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东人社发〔20154号)等文件规定,参照在编教师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八、其他

   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881377(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62522266(垦利县教育局)

   201674日—77日:8:0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462580181(垦利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 

2016年垦利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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